聊城市•莘县

除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实施主体 莘县应急管理局 承办机构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公开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办事到场最少次数 1次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政府街东段1号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东应急管理局1-2号窗口  受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实施依据
1、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实施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确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管辖权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除跨设区的市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下放至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
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9、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1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 (一)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二)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 (四)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 (五)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
1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1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1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除跨设区的市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下放至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1、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设计依据;(二)建设项目概述;(三)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四)建筑及场地布置;(五)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六)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九)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十)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十一)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十二)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十三)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介质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获取渠道 获取方法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复印件1份  投资主管部门核发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原件1份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复印件1份  住建部门核发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原件1份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原件1份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办理流程
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