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莘县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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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4016002 实施编码 11371522004526376A4372014016002
实施主体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59.0
事项状态 4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0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审核无误后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表》
送达方式 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2,3,4
服务对象 3,6,4,9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4 办理形式 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网办深度 2^4^6^1^3^5^7^9
本事项支持 2^4^6^1^3^5^7^9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政府街东段1号莘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02-04号;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新华路70号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3楼309室
电话咨询:0635-7311620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635-732214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政府街东段1号莘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02-04号;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新华路70号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3楼309室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社部发〔2015〕32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二章参保登记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成立。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1 3 1 20 政府部门核发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审核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 0个工作日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条件 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结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0个工作日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条件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向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开户所需材料
回答: 1.社保申请(套打红头,固定模板)一份 2.单位成立批文复印件.编办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法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参保人员明细表(加盖公章)一份 7.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8.同一主管部门多个下属单位批量参保登记的,还需填写批量参保登记电子报盘 9.《补充单位基本信息表》一份
问题2: 是否可以提供材料复印件
回答: 是
问题3: 是否可现场办结
回答: 是